凡尘飞仙1月30日更新维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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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仙友们:
您好!为保证服务器的运行稳定和服务质量,进一步丰富游戏内容和玩法,凡尘飞仙运营团队决定于2013年1月30日7:00 - 10:00对凡尘飞仙全服进行日常更新维护,请仙友提前下线以免数据丢失。维护结束时间视具体情况提前或者延时,请仙友相互转告,对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!感谢大家对维护工作的支持和理解,谢谢!
一、新增功能
1、新增“仙币商店”商品
仙币可以购买新道具了!
仙币商店新增道具商品【仙宠洗练丹】、【神宠洗练丹】等,50级以上玩家可购买。每天努力增加仙盟贡献度,就能不断提升宠物的资质哦!
2、新增宠物附身阵型效果
优化宠物附身功能,附身宠增加了阵型属性:
1) 附身3只45级或以上宠物,人物战斗力+40,额外增加附身宠物2%的属性到人物上
2) 附身3只50级或以上宠物,人物战斗力+80,额外增加附身宠物3%的属性到人物上
3) 附身3只55级或以上宠物,人物战斗力+120,额外增加附身宠物4%的属性到人物上
4) 附身3只60级或以上宠物,人物战斗力+200,额外增加附身宠物5%的属性到人物上
5) 附身3只65级或以上宠物,人物战斗力+300,额外增加附身宠物6%的属性到人物上
宠物附身操作优化:
宠物附身后,玩家可以对附身宠头像进行拖动操作,交换宠物的附身位置,实现阵型变化。
3、优化仙宠融合界面,调整融合规则
1)规则调整:
A. 初阶规则:主、副宠技能同为初阶技能时,等级相加但不超过该阶等级
例:主、副宠A技能均为2级,融合后为4级;
主、副宠B技能分别为2级、5级,融合后为5级。
B. 中阶规则
中阶与低阶技能融合时,融合后技能等级 = 中阶技能等级
中阶与中阶技能融合时,融合后技能等级 = 高技能等级+(低技能等级-5),但不会超过10级。
例:主、副宠A技能均为6级,融合后为7级;
主、副宠B技能分别为9级、7级,融合后为10级。
C.高阶规则
高阶与低、中阶技能融合时,融合后技能等级 = 高阶技能等级
高阶与高阶技能融合时,融合后技能等级 = 高技能等级+(低技能等级-10),但不会超过15级。
例:主、副宠A技能均为13级、6级,融合后为13级;
主、副宠B技能分别为13级、13级,融合后为15级。
D. 主、副宠技能总和超出新宠所能学习数量时,需先选择技能才能融合。
2)界面说明:
融合界面新增“新宠资质”、“新宠技能”预览,同时放入主副宠时,可直接看到新宠相对于主宠,在“资质”与“技能”方面的变化,如下图:
主宠与副宠的技能总和超出新宠所能学习数量上限时,新宠技能面板出现提示;如下图
点击“选择技能”按钮可打开『选择技能』界面,点击技能图标左下角的方框勾选新宠技能,选择好了之后点击“确定选择”按钮回到『仙宠融合』界面继续融合,如下如:
根据新宠的悟性确定可选择的技能数量,未选择的技能视为被放弃,每放弃一个技能需消耗10银两,在最终融合时扣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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